我們一生中會經歷許多的轉變,這些轉變常常是一種壓力。包括失業、轉換工作內容、退休、搬家、結婚、小孩出生、情變、婚變、升學、轉學、考試失常、父母離異、天災等等,這些生活事件的發生都可能造成我們壓力反應,可能發生焦慮、擔心、憂鬱、悲傷、哭泣、無助無望感、行為問題(像是打架、偷竊、挑釁、破壞...)、退縮或查不出原因的身體不適症狀。嚴重者可能出現自傷或自殺的意念或行為,或是酒精、毒品的使用。
如果發生這些症狀跟壓力事件有關,而且症狀的程度超過預期或是明顯造成社會功能受損,像是無法正常工作、人際關係變差、生活自理變差或是學業表現退步許多,就是所謂的適應障礙。
症狀會在壓力事件發生後三個月內出現,在壓力解除後六個月內消失。
因壓力事件造成身心失調而求診的人,約占全部尋求心理衛生相關協助者的一成。對每個人影響的程度並不會因為事件的嚴重程度而決定,主要是個人對壓力事件反應程度。
治療上,首先要處理的是要預防自傷、自殺和物質的濫用。藥物的治療對於處裡焦慮與失眠有快速的效果,但不宜長期使用。若壓力解除後發生症狀持續超過六個月的狀況,就要重新評估是否有焦慮症或憂鬱症的情形。適應障礙的核心治療以增強適應能力為主,短期的心理治療對於適應能力的增強有幫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