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14日 星期二

賺錢是件功利的事嗎?

 有位個案在上週看診時專注於他不想要的事情上而困擾著,我請他列出想達成的事,會讓自己快樂的事,做成一張清單,請他早晚各看一次,並且每天早上從清單中挑選一項去執行。


 這個禮拜他回診時問我:想要賺很多錢不是一件功利的事嗎?我為了讓自己快樂可以做功利的事嗎?


 現在我先不討論負面思考與病態心理的部分,而就是否賺錢是一件功利的事來討論。


 這裡又談到了錢,錢是什麼呢?錢只是大家用來交換的統一象徵。所謂的交易是:我提供別人需求來交換我的需求,而這個獲得我的需求前的中間步驟是將滿足他人的需求換成錢,然後我們再將錢去換我們的需求。在滿足雙方需求的過程,如果各蒙其利,各取所需,又無損任何人,其實是一件美好的事,並不是一件功利的事。


 如果我目前提供的超過我目前所需的,那麼我一定可以預存我未來所需的代價,那麼用錢來預存所需只是其中一種情況,本身並不存在功利不功利的問題。相對的,在這種我們供應大於本身需求的情況下,在表象上我們會發現到存的錢越來越多,也就變成表象世界的"擁有許多錢。"


 那麼,什麼狀況是功利的事呢?照字面的意思應當是追求功名利祿的事,或是說追求名聲、追求金錢、追求對自己有利的事、追求官位或權力。這樣的事不對嗎?不見得,但是若為了這些目的而損害了別人的利益就不是那麼好了,又或是明知會損害他人利益仍要去做,就更不好了。


 所以想賺很多錢或許有部分是功利的事,但是若無損於他人、無損於社會、無損於這個世界,那麼應當是件自我實現的事。因為你想要有錢,而你透過正當的方式,無傷他人的方式達成了,也就證明了自己的價值。


 就另外一方面來說,若是我們將順序調整一下:我們致力於實踐自我,發揮自己的價值,那麼在提供自身能力來滿足他人需求的過程中獲得交換物(錢或其他有價物質),漸漸的我們需要的也都被滿足,而有多餘的預存,那也就是變得有錢了。這樣的過程更美好,也更不會迷失於金錢或權力的誘惑之中。

我的價值

我的價值在於我能為他人做什麼?

能為越多人提供所需,則價值越高。

但是價值高的人未必會有錢。

談到錢,有幾個觀念需要先有:錢是一種用來交換的統一象徵,它所代表的價值為所有使用者認同。也就是使用這類貨幣的人,同意其相關的協議。

所以你需要的不是錢,而是可以用來與其他人需求做交換的價值,有這個價值,你可以換到其他的你需要但欠缺的東西。只是我們透過了共同約定的象徵(鈔票、有價證券、稀有金屬、寶石 … ) 來換取。

有些人會提到借錢這件事,為什麼有人借得到,有人借不到? 這也是借錢者本身價值的反映。

如果你有提供很多人需求的能力,為什麼借不到錢呢?可能是因為你的價值尚未被認可,也可能因為你的價值被某些事情折損了。

價值未被認可的狀況有許多,例如:你尚未真正提供你的能力,或是這個能力所提供的回饋週期較長,所以眼下並看不出來,又或是這個回饋被隱藏了。

價值折損的狀況則包括:別人也可取代你的提供,或是提供的品質無法預期,或是無法穩定持續的提供…這後兩項,包括了我們所謂的“信用”,信用不好代表可預期狀況降低,不可預期的風險增高,也顯現出越長週期的回饋,價值越不可預測,也可能後來變得毫無價值。